首页| 普洱茶乡 | 普洱茶厂家 | 手工作坊| 茶品包装| 茶楼茶馆 | 好茶推荐 | 在线购茶 | 加盟专区 | 茶艺培训 | 普洱博客 | 问答 | 名企榜
产业动态 | 普洱茶知识 | 普洱茶文化 | 茶马古道 | 美丽之饮 | 茶人风采 | 茶友爱心 | 茶余饭后 | 美景茶人 | 国饮时代 | 茶书廊
最新文章

云南昨启动国际茶道暨颁奖盛
首个商场型茶叶城亮相津门
茶馆业行业标准制定中 中国茶
金芽奖欲打造中国茶品牌界的
喝下去的是文化 
中国茶,通过奥运走向世界
领略奥林匹克公园“茶山人家
耿马县完成高优生态茶园建设
十里香茶死里逃生 昆明名茶有
著名相声演员王谦祥谈茶

推荐文章

云南昨启动国际茶道暨颁奖盛
首个商场型茶叶城亮相津门
茶馆业行业标准制定中 中国茶
金芽奖欲打造中国茶品牌界的
喝下去的是文化 
中国茶,通过奥运走向世界
领略奥林匹克公园“茶山人家
耿马县完成高优生态茶园建设
十里香茶死里逃生 昆明名茶有
著名相声演员王谦祥谈茶

推荐栏目
文章搜索
关键字:
   

 

首页普洱茶产业动态产业政策 → 正文
茶叶出口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编辑:   录入时间:2007-7-26 18:05:00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从200791日起,对包括茶叶在内所有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必须在销售包装上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根据该公告的相关规定,所有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并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出口食品范围为:水产品及其制品、畜禽、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肠衣、蛋及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以及其他动物源性食品。大米、杂粮(豆类)、蔬菜及其制品、面粉及粮食制品、酱腌制品、花生、茶叶、可可、咖啡豆、麦芽、啤酒花、籽仁、干()果和炒货类、植物油、油籽、调味品、乳及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罐头、饮料、糖与糖果巧克力类、糕点饼干类、蜜饯、蜂产品、速冻小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上食品凡有销售包装,必须在销售包装上加施;运输包装如为筐、麻袋等无法加施的不要求加施,散装食品不要求加施。

作者(来源):中国食品网  
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境云南普洱茶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境云南普洱茶网客户服务部 电话:0871-5129378
   
相关新闻

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晚会如火如
勐海:哈尼族村民精心呵护古茶树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
茶叶氟含量被列入标准制订重点
我国58种茶叶产品获地理标志产品

相关连接
上一篇:云南省推进“四大建设工程”
下一篇:我国58种茶叶产品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