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普洱茶产区 → 茶城思茅 → 正文 |
| |
|
|
(一)、新闻出版业 1、报刊。 2、印刷业。民国24年(1935),士绅黎炬炀购得石印机一台,与技工包继勋合股办“大兴石印社”。解放后,普洱行政公署文教科将文化服务社员工及包继勋等共16人组成“大众石印厂”。1957年1月并入利民工厂,为印刷车间,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79年由利民工厂分出,定名为普洱县印刷厂。1990年有职工68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8.78元,实现利润5.97万元,现正在进行改制。 (二)广播、电视业、电影业 1、广播。1952年设立县收音站,隶属县委宣传部。1956年改为县广播站,设工作人员3人。1970年建台时,人员由省、地、县抽调定编32人,1975年3月,701台划归原思茅行署广播事业管理局管理,定编17人,经费由省广播事业局拨发。1983年由县委宣传部管。1986年6月隶属县文化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定编17人,现隶属广电局。 2、电视转播台。1978年1月,建成天壁山电视差转台(接收站),安装10瓦差转机一台,城区首次收看云南电视台节目。 3、电视。1976年,普洱地区有山茶牌黑白电视机2台,(公安局、粮油加工厂各1台)。1990年,全县38143户,约为每6—7户有一台电视机,县城有电视机户数达90%以上。现农村电视覆盖率达95%。 (三)文化社会娱乐服务业、商业服务业 1、文化社会娱乐服务业。①县图书馆,民国18年(1929年)12月,设宁洱县通俗图书馆,地址在文昌宫,馆内有图书200余种。1987年1月图书馆迁至中山公园科技图书大楼, 2、商业服务业。有摄影扩印服务、图书、音像制品出租、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县旅游局和普洱茶乡旅行社将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
| 作者(来源):思茅市文产办 |
| 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境云南普洱茶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境云南普洱茶网客户服务部 电话:0871-5129378 |



